全国人大 河南省人大 新乡市人大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您的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 详细

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4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省委“四高四争先”、市委“1+6+5”工作布局,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津实践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2.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做到思想上紧扣党委意图、工作上紧盯党委决策、行动上紧跟党委步伐。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全面履行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前行。

       3.坚持紧扣中心大局谋划推进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主动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找准人大工作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二、坚持监督赋能,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强化高质量发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新开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调研民营企业、种业科技创新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检查《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5.强化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县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调研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部门预算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查县人社局、住建城管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6.强化乡村振兴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水利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视察和美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调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气象服务保障等工作。

       7.强化民生福祉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报告、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的报告,视察中小学基础教育优化工作,调研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社保基金收支管理、退役军人工作、沙门城址保护、开发及利用和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情况。按照省人大统一安排,聚焦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联动调研。

       8.强化社会治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开展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调研行政执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9.持续加强备案审查。认真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不断增强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的能力,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10.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公正解决。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积极探索构建人大信访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三、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延津实践”

       11.深化拓展“两联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有相关专业特长、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统筹做好“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联系工作,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

       12.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聚焦提升代表工作能力,举办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档案动态管理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引导全县各级代表“双岗建功”,把作用发挥体现到“四高四争先”出彩实践中。统筹做好驻延市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工作。

       13.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持续开展议案建议初稿初审,以“内容高质量”促进“办理高质量”。认真做好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等工作,让代表建议真正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策实招。坚持重点建议县级领导领办督办、建议办理“回头看”、建议办理代表评议等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代表建议真落地、人民群众真满意。

       14.拓展深化代表履职平台。指导各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开展选民接待、站点问政、代表述职等“十个一”活动,进一步提升代表联络站建管用水平。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等平台作用,推动更多嵌入党群服务中心、更好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更加有力推动产业发展,让基层民主焕发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

       15.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评议等工作,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认真开展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工作,确保票决制工作依法开展、规范操作、走深走实。

       四、坚持强基固本,打造坚强过硬“四个机关”

       16.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推进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建设,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7.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围绕新修改的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系列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和人大干部工作能力。健全完善常委会会议各项制度规定,有效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质量和常委会履职实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驰而不息提升人大作风效能。积极推进“数智人大”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高效推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18.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继续办好延津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深化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平台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法治故事。

       19.增强整体工作合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立法意见征集等工作。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提升工作协同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注重工作联动,不断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4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制定《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2.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申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9.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法制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法规实施情况(1项)

       1.组织开展《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专题询问(1项)

       1.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专题视察(4项)

       1.围绕新开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围绕中小学基础教育优化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围绕和美乡村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专题调研(15项)

       1.围绕气象服务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围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围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围绕种业科技创新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围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6.围绕退役军人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7月份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7.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8.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9.围绕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0.围绕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部门预算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1.围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2.围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3.围绕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4.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5.围绕沙门城址保护、开发及利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拟安排在11月份进行,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组织专题审查(2项)

       1.围绕县人社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审查。(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围绕县住建城管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审查。(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5年4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代表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延津篇章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化拓展“两联系”制度

       1.坚持和完善“两联系”制度。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有关规定,对“两联系”制度进行完善,按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的要求,通过接待、走访、电话、网络、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在进行专题视察、执法检查或调研时邀请所联系的县人大代表参加。年内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不少于2次。

       2.扩大代表对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参照市人大做法,制定我县关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意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监督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等活动时,应邀请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提出议案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参与,确保所联系代表年内至少参加1次本部门组织的活动。每季度通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工作的情况,推进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常态化。

       二、增强闭会期间活动实效

       3.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各项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跟踪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8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持续强化对票决项目的监督;9月份,做好对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工作,确保票决制工作依法开展、规范操作、有序进行;12月份,起草《关于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4.持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以“四高四争先”为主线,全面深化“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推动代表履职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广大代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上来,持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各乡镇(街道)人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代表主题活动。

       5.配合市人大做好集中视察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市人大代表异地集中视察等活动,为市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三、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6.提升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坚持服务关口前移,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聚焦事关现代化延津建设和群众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议案建议。继续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初稿初审工作,县人代会召开前,组织相关人员对代表议案建议初稿进行初审,指导帮助代表紧扣全县大局、贴近民生福祉,年内至少提出1件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7.推动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与县政府督查部门加强工作沟通,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流程,做到精准批办。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明确办理要求,压实承办单位责任。10月份,“一府两院”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8.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加强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继续实施好县政府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督办工作举措。第四季度,组织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及满意度测评,强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

       9.持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议工作。落实《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代表联络站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县人代会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继续开展评议,促进办理单位认真办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丰富基层民主实践

       10.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提质增效。指导各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开展“十个一”活动,更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推动产业代表联络站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指导各代表联络站开展视察调研、主题接待等活动,服务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按照省市人大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健全和完善示范点的工作规则、运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全过程参与人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示范点建设,推动更多嵌入党群服务中心、更好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更加有力推动产业发展,让基层民主焕发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

       五、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

       11.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举办1期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统筹安排驻延市人大代表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引导代表积极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的专题学习和各代表联络站组织的常态化集中学习,配合市人大每周向各级人大代表推送应知应会履职知识,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12.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探索开展代表履职考核评价,规范履职档案管理,强化代表履职正向激励。组织市人大代表在年底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创新代表履职管理形式。

       13.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资格审查程序。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及时审查选举、补选代表的程序和确认代表资格。

       14.强化对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编发交流信息、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推动解决代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办单位:延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2号 邮编:453200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豫ICP备20007185号-1
豫公网安备4107260200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