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8月28日,延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翠,副主任朱彬、申东坡、樊超楠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巩红敏,县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秦峰,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政府办、监委、法院、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应邀参会的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朱彬同志主持会议
申东坡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樊超楠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收支的议案;书面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县检察院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发改委主任裴中民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秦峰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张春学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成胜作关于破产审判情况的工作报告。
分组审议报告
召集人王秉钺、王明磊进行联组发言。
巩红敏同志代表县政府作表态发言,侯成胜同志代表县法院作表态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议案和报告。最后,会议进行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县监委关于提请李春霞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法院关于提请李红杰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