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中耀的提请,2022年6月21日,延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崔兴辉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裴中民同志为延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庆林同志为延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宋振军同志为延津县公安局局长;
刘志芬同志为延津县民政局局长;
秦峰同志为延津县财政局局长;
申国防同志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跃强同志为延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洪海同志为延津县水利局局长;
杨志刚同志为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学艳同志为延津县商务局局长;
申延荣同志为延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爱国同志为延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高阳同志为延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春学同志为延津县审计局局长;
范文涛同志为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铭同志为延津县统计局局长;
侯红涛同志为延津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胡昊同志为延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景涛同志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蔺玉澍同志为延津县司法局局长;
杨家保同志为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慧同志为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明文波同志为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魏春明同志为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军霞同志为延津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景涛同志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杨家保同志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贾瑞文同志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凤琴同志延津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吕毅同志延津县司法局局长职务。